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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刑恐不認罪 獲准保釋

2020-05-05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日(5日)因涉嫌刑事恐嚇記者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與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今日(5日)下午一同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法庭先處理黎智英涉刑恐一案。案中黎智英涉嫌2017年6月在維園刑事恐嚇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日報》男記者,意圖使他受驚,被控刑事恐嚇罪,但黎智英否認指控。控方將有3段合共10至20分鐘的現場片段,以及約長15分鐘的錄影會見記錄呈堂,辯方不爭議其呈堂性。惟裁判官羅德泉批准黎智英以4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要在報稱的地址居住,每周到警署報到,亦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至於第二宗案件涉及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3人涉嫌參與去年8月31日非法集會案件,3人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第二宗案件押後到5月18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控方當日方便處理其他同類罪行的案件。控方補充,3名被告同時牽涉去年8月28日,10月1日和20日的未經批准集結。3人獲准繼續以原有條件現金1000元保釋。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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