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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結一:法網恢恢 「台獨」分子難逃懲治

2020-05-29
《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周年座談會現場(香港文匯網記者 朱燁 攝)

《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周年座談會現場(香港文匯網記者 朱燁 攝)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朱燁、周琳)《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周年座談會於5月29日在京召開。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劉結一表示,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年的今天,我們粉碎「台獨」分裂圖謀、反對外來干涉、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能力更加堅實,牢牢把握著兩岸關係的主導權、主動權。劉結一指出,法律利劍是對一切「台獨」分裂活動的強大震懾,恢恢法網要讓任何「台獨」分裂分子難逃懲治。

「台獨」分裂非法徒勞 螳臂擋車注定失敗

他指出,島內「台獨」分裂勢力謀「獨」挑釁動作不斷。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島內「台獨」分裂勢力更肆意進行政治操弄,加緊勾連外部勢力,企圖「以疫謀獨」。他續指,「台獨」分裂勢力是台海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最大障礙。「他們的行徑與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和台灣同胞切身利益背道而馳,致使台海形勢更加緊張動盪,只會把台灣推向更加危險境地,給廣大台灣同胞帶來深重禍害。」

他強調,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這是歷史定論,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台灣前途命運歸於國家統一,關係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國之大事,不是地方當局能夠觸碰的,更不是任何分裂勢力能夠阻撓的。

「儘管海峽兩岸尚未完全統一,但中國主權和領土從未分割,也絕不容分割;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也絕不會改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絕不容挑戰。」劉結一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任何「台獨」分裂活動都是非法的徒勞的。「民族復興和國家統一的歷史車輪滾滾向前,螳臂擋車,注定失敗。」

制度不同不是統一障礙 更非分裂借口

劉結一稱,「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也是廣大台灣同胞的歷史機遇。制度不同,不是統一的障礙,更不是分裂的借口。他強調,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是民族大義。他表示,我們願意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 『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他相信,廣大台灣同胞能夠認清前途所向、利益所在、福祉所繫,為祖國和平統一貢獻力量,同大陸同胞共建共享美好未來。

他更指,中國人的事要由中國人來決定。「台灣是中國的一個地區,台灣問題事關中國核心利益和中國人民民族感情。」他表示,解決台灣問題、完成國家統一,完全是中國的內政,是中國人自己的事情,不容任何外部勢力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任何企圖干涉中國內政、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圖謀都是不可能得逞的。」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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