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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人反對國安立法應DQ 譚耀宗:由選舉主任決定

2020-06-04
譚耀宗指,支持國安立法是建制體制內應有之義。(資料圖片)

譚耀宗指,支持國安立法是建制體制內應有之義。(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日前在《紫荊》撰文,形容議員及參選人如果反對「港區國安法」立法,即屬違反《基本法》,應被取消參選資格。譚耀宗今日(4日)在電台節目回應指,說法屬溫馨提示,並非官方意見。譚耀宗說,只是提出做法有問題,是否應被取消資格,應由選舉主任判斷。

譚耀宗說,曾經與部分立法會議員討論,認為是民間都認同的意見。他又指,至今未有收到本月底全國人大常委例會議程通知,但希望屆時可以討論「港區國安法」。

譚耀宗表示,他提出的是原則性取態問題,因《基本法》列明,維護國家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問題,認為要對建制內的人應有一定要求,如果反對定立國家安全法,又如何符合宣誓擁護基本法的要求。

譚耀宗又表示,目前未知中央在深圳及北京舉辦座談會的細節及會否邀請港人,但認為目前本港出入境限制措施延長,除非受邀人士獲放寬或改在網上討論,否則到深圳有一定困難。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Mi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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