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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以身試法必遭嚴懲

2020-06-12

文/王英津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高票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充分體現了全體中國人民在反對「台獨」問題上的高度共識和堅定意志。

回想2000年陳水扁上台之初,因其執政根基未穩,先拋出「四不一沒有」以敷衍大陸,後逐漸露出「台獨」真面目,不斷推動「公投制憲」,企圖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致使一個中國框架受到嚴峻挑戰。在此關口,大陸及時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堅決遏制「台獨」勢力的冒險行動。該法第八條規定了針對「台獨」採取非和平方式的三種情形,是專門為遏制「台獨」而「量身定做」的一部法律。該法也是一部維護台海和平穩定之法,其第一條就明確指出,制定本法是為了「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事實表明,該法的制定和實施,對於遏制「台獨」冒險活動、維護台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發揮了極其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馬英九上台後,在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基礎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取得巨大進展。但令人遺憾的是,經過短暫八年的和平發展之後,「台獨」勢力再次挑戰台海和平穩定,致使兩岸關係面臨緊張對抗的局面。起因在於2016年5月蔡英文上台後,拒不接受「九二共識」,持續推行「台獨」路線。2020年1月再次贏得選舉後,蔡英文更是變本加厲地推進「台獨」,比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不斷「以疫謀獨」、製造兩岸對抗;再如,她在「5·20」就職講話中宣布將成立「修憲委員會」,推行「憲改」。不難預知,未來四年民進黨當局將尋機推行以「民主深化」和「人權保障」為幌子、以「憲政改革」為主軸、以「公民投票」為工具、以「解構『中華民國』體制」為階段性目標的「法理台獨」路線。面對複雜嚴峻的台海情勢,大陸方面5月29日召開《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周年座談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會上強調,要深刻認識《反分裂國家法》的重要作用,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堅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

在民進黨當局看來,「制憲」過於敏感,會觸動大陸底線而引發台海戰爭。於是,其調整「台獨」策略,不直接推動「制憲」,而企圖通過「修憲」來掏空「中華民國」體制中的一個中國元素,切斷台灣與大陸的歷史聯結,以達至全面「去中國化」的目的,這是十分危險的「台獨」動作。其一,借「修憲」之名,行「制憲」之實,必遭大陸重擊,這一點毋庸置疑。至於「修憲」,如果修改了關涉一個中國的核心條款,譬如將「憲法」本文第二條、第四條等作「台灣化」處理,會有觸犯《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的採取非和平方式的第一種情形之虞,大陸必將重拳打擊。其二,民進黨當局通過「修憲」再度「去中國化」,必會進一步消解台灣民眾本來就很脆弱的一個中國認知,使兩岸和平統一的希望越來越小甚至完全喪失。這種情況將迫使大陸不得不依據《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的第三種情形來完成統一。非和平方式是兩岸人民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果真走到這一步,民進黨當局應負全部責任。其三,民進黨當局心存僥倖,認為只要避開《反分裂國家法》劃定的「紅線」,大陸就無法動武。筆者認為,這種心理認知非常危險。當前台海局勢複雜多變,一旦出現「台獨」冒進類似事件,「戰爭之火」可能在瞬間被點燃,故提醒「台獨」勢力切莫「玩火」。

除了台灣內部局勢,美國因素也是當下攪動台海局勢的重要變量。為牽制、遏制中國,美國加大了打「台灣牌」的力度,先後通過一系列涉台法案,縱容和支持「台獨」,民進黨當局也心甘情願地充當美國的「馬前卒」。對台灣來說,這是十分危險的選擇,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為美國的政治「炮灰」。

採取非和平方式打擊「台獨」,是大陸在運用和平手段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不能奏效的情況下,不得已而作出的最後選擇,是要從根本上保障和平統一的實現。與15年前相比,當下大陸的綜合實力已位居世界前列,國防、外交、經濟等實力大幅增長,這些均為貫徹和落實《反分裂國家法》奠定了堅實的政治、軍事和經濟基礎。希望民進黨當局認清大勢,切莫「以身試法」;否則,後果自負。大陸反覆重申,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大陸有堅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夠的能力挫敗任何形式的外部干涉和「台獨」分裂圖謀。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國發院研究員)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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