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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港區國安法沒有死刑刑罰

2020-06-30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早(30日)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在北京接受傳媒視像採訪時表示,最高刑罰由10年修訂為終身監禁,不是「加辣」,是按照國際上普遍對相關嚴重罪行的罰則,作出對稱的安排,不設死刑。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譚耀宗表示,待草案全文公布後,社會就能知悉有關刑罰、追溯力及是否設陪審團等實際操作安排。

對於羅冠聰等人宣布退出「香港眾志」,法例是否有追溯力,追究有關人士以往的行為。譚耀宗表示,條文未正式公布,故不會深入討論,但條文對每個罪行有清楚界定,亦有談及追溯力的問題。

至於陪審團安排,譚耀宗表示,很多做法都會按照目前本港法律程序做,日後陪審團也有相應安排機制。

責任編輯: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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