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30日)全票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建制派立法會召集人廖長江在京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他表示,「港區國安法」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尊重了「一國」,也體現了「兩制」的差異;這部法律也是符合國際慣例的法律,體現了對特區的信任,在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之間取得了合理的平衡,符合香港市民根本利益。
廖長江指出,經歷了過去幾個月的黑暴,香港出現了「民族黨」等分裂成分非常重的組織,加上外部勢力插手,如果沒有適切的法律堵塞維護國安的漏洞,香港將永無寧日。「港區國安法」與其他所有國安法的用意一樣,就是要守護國家安全,而此次立法更加是要守護「一國兩制」,守護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作為大律師,廖長江關注這部在大陸法的法統下產生的法律,與香港實行普通法的法統是否協調。他表示,「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很大程度兼顧了普通法的特點,如無罪推定、保釋制度、一罪不能兩審等,也兼顧了如何維護和保障港人的自由和權利,條文亦保障了案件的審理專業、公正、透明、公開。每部國安法都必須有震懾力,因此「港區國安法」的條文保障了法律將來有效實施,同時也有嚴格的制度監管。
對於反對派質疑立法過程沒有公開諮詢,條文也遲遲未公布,廖長江強調,「港區國安法」的整個立法過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若個別法案涉及敏感的國家機密和資料,委員長會議可決定正式立法前相關法案不予公布。他又反問反對派若希望有公開諮詢,「為何之前不容許基本法23條自行立法?」
廖長江亦指出,「港區國安法」不會對香港的司法獨立有任何影響,由特首指定國安案法官名單,審案的法官仍是香港的法官。「他們現在審案會與以前審案有分別嗎?法官仍然是按法律和事實判案。」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石璐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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