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å¶×ºô°T¡j反對派議員許智峯前年搶去政府職員手機事件¡A立法會因應事件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發表報告¡A認為有足夠理據譴責許智峯¡C
報告指出¡A許智峯的行為不能接受¡A粗暴及不尊重公職人員¡A令立法會聲譽受損¡A同時認為¡u不尊重¡v的指稱已屬過於溫和¡A形容許智峯的行為比衝擊更嚴重¡A但沒有證據顯示許智峯侵犯女事主的私隱¡C
調查委員會共有3人出席作供¡A包括事發時在場的運輸及房屋局政治助理符傳富¡A以及兩名立法會保安主任¡C至於許智峯及屬於保安局職員的女事主¡A均拒絕作供¡C
事發於前年4月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會議¡C調查報告引述閉路電視片段顯示¡A許智峯於立法會二樓一個升降機大堂¡A先搶去一張載有法案委員會議員名單及相片的紙張¡A再經多次嘗試下¡A搶去女事主的電話¡A並一度進入男廁¡C
法院早前已裁定許智峯普通襲擊¡B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三罪罪成¡A但是許智峯¡u死撐¡v稱政府侵犯私隱¡A並向公署作出投訴¡A被駁回後又作出上訴¡C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行政上訴委員會早前駁回許智峯的上訴¡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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