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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躲香港國安法 《紐約時報》將遷部分駐港辦公室

2020-07-15
報道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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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部分西方媒體蠢蠢欲動,伺機向立法給香港長治久安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帶來的巨大意義「潑髒水」。

據海外網援引路透社15日報道,美國《紐約時報》宣布,鑒於香港國安法給其員工帶來的「巨大挑戰」,決定將其位於香港辦公室的部分成員於明年遷至首爾。

《紐約時報》發言人表示:「鑒於目前的形勢,我們正在起草計劃把編輯團隊遷至其他地區……不過,我們會繼續在香港保留大量工作人員。」該媒體稱,其記者現在面臨無法獲得工作許可的困難,此番計劃則是「應急手段」,遷至首爾的數字編輯團隊佔到了在香港團隊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報道還大言不慚地稱,《紐約時報》此舉將會給香港作為亞洲新聞中心的地位帶來巨大打擊。

然而,作為早有「前科」的美國媒體,《紐約時報》對於涉港新聞的不實和扭曲報道已是人盡皆知。在「修例風波」期間,該媒體屢次美化「港獨」分子的惡劣行徑,並針對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警隊展開攻擊。而在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之際,《紐約時報》一位駐港記者還將其推特封面更換為英法艦隊集結香港的歷史照片,其偏頗立場不言自明。

2019年,中國外交部及駐港公署均對於《紐約時報》等西方媒體對香港暴力活動的不實報道進行了嚴厲批駁。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紐約時報》對香港局勢報道和評論顛倒黑白,混淆視聽,一錯再錯,影響惡劣。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也回應稱,的確《紐約時報》製造了不少的新聞,同時自己也成為了不少新聞的主角。根據香港創新及科技局方面公布的數據,香港警方在2019年內曾經621次要求相關的社交媒體刪除針對香港警方的假新聞和未經證實的消息。我想這都明白無誤地說明,美國的一些媒體沒有恪守最基本的新聞報道的選擇,也失去了最起碼的社會公德和責任。

針對一些媒體妄議香港國安法威脅新聞自由的行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有表態。林鄭月娥在7日強調,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已列明會尊重和保障人權和自由,包括新聞自由。香港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人士,如果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和所有記者都可以100%保證,不會觸犯國安法的條文,那麼新聞自由也能得到保證。

責任編輯:No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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