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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豁免強制檢疫安排屬必要

2020-07-19

【文匯網訊】香港政府19日發表聲明稱豁免強制檢疫安排有實際必要,有利於維持社會和經濟運作,並確保市民生活所需不受影響。特區政府一直關注輸入個案為本港帶來的衞生風險和壓力,並果斷制訂有關應對措施。

對於有評論指豁免強制檢疫安排帶來檢疫漏洞,並指安排下的豁免人士是新一波疫情源頭,政府發表聲明予以澄清,強調屬於誤解。聲明指,香港迄今從未錄得任何由內地、澳門或台灣到港豁免人士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個案。聲明指出,本港從3月初以來未有錄得任何內地輸入個案。外國輸入個案方面,由於政府自3月25日起已停止准予非香港居民入境,因此目前大多數輸入個案均為從外國回港的香港居民。

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和《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除獲政務司司長根據相關規例豁免的人士外,所有抵港人士目前須進行14天強制檢疫。制訂上述兩條規例有助壓縮入境人流,從而減低疫情傳入香港的風險,但為了確保香港各方面能在疫情期間維持正常運作,包括確保物資和食物供應充足、確保政府事務正常運作、符合經濟發展利益的商業活動等考慮,設立豁免檢疫機制實屬必要。豁免人士類別包括跨境貨車司機、機組人員、船員、外國政府領事等必要人員。

自設立豁免機制以來,衞生署一直嚴格要求豁免人士於留港期間進行14天醫學監察,須佩戴口罩和每天量度體溫兩次,並向衞生署呈報任何不適。此外,有關人士在入境時,均須通過衞生署在口岸進行的體溫監測和健康申報程序。

聲明補充,因應最新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保障香港市民的健康和維護香港穩健的醫療系統的大前提下,已加強對外國到港豁免人士的檢測安排。現時所有經香港國際機場入境獲豁免檢疫的人士,除須接受上述14天醫學監察外,均須接受病毒檢測。所有機組人員和船員在機場抵港後,須前往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樣本。

由於機組人員是從外國到港的豁免人士中最大群組,因此加強此群組的檢測有助進一步減低病毒在港傳播的機會。衞生署表示會繼續密切監察各地疫情,並檢視經其他口岸入境人士包括豁免人士的檢疫和病毒檢測的安排。政府按照各豁免類別的風險程度,已施加額外豁免條件,換班船員方面,要求船公司安排所有貨船和客船船員在登機來港前48小時內,在出發地接受病毒核酸測試,並取得呈陰性的檢測結果後方可安排到港。如違反上述條件,船員將不獲豁免資格,並會被拒絕入境。船舶代理也須為船員安排自我隔離的住宿,並確保他們不會去公共場所,及為他們提供點對點交通前往船舶。

此外,從內地到港的豁免類別中,其中兩類為數最多的豁免類別(即跨境貨車司機及跨境學童)已設有恆常的核酸檢測安排。

聲明表示,考慮到最新公共衞生風險評估,政府昨日宣布向過去14天內到過七個指明高風險地區即孟加拉、印度、印尼、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和南非的到港人士實施條件,包括須持有病毒核酸測試陰性檢測結果及酒店預訂房間的租住證明等,以減低他們為香港帶來的衞生風險。

責任編輯:Mi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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