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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室內公共場合明起須戴口罩 為期兩周

2020-07-22
陳肇始表示,明日起所有室內公共場合明起須佩戴口罩,為期兩周(資料圖片)

陳肇始表示,明日起所有室內公共場合明起須佩戴口罩,為期兩周(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政府進一步收緊防疫措施。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22日)表示,行政會議今早召開特別會議,通過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規例》(第599I章),強制任何人進入或身處在所有室內公眾地方,包括公共交通總站及轉乘處,需要一直佩戴口罩。規例明起生效,為期14日。

陳肇始表示,疫情近日急劇變化,7月8日至昨日的新增個案中,有八成四是本地個案,社區大規模爆發風險高,近日的個案涉及不戴口罩的活動,風險相當高,希望各項防控措施可以將感染及個案維持在公共衞生及醫療系統可負荷水平內。她強調未來一兩個星期關鍵,如果個案再上升,不排除採取要更嚴厲措施,呼籲市民不能鬆懈,戴口罩、保持手部衞生及社交距離,避免不必要外出及聚會。

陳肇始又指,將刊憲指示高風險地區到港人士,包括過去14日停留過孟加拉、印度、印尼、尼泊爾、哈薩克、巴基斯坦、菲律賓、南非、美國的入境香港人士,須提供7日內檢測陰性的證明,以及到港預訂酒店的確認書。有關指令將於7月29日零時生效,直至另行通知。

另外,政府亦將延長幾項法律框架的有效期。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延長至9月7日,599D《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599E《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599F《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599G《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有效期延至12月31日。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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