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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侍應藏兩士巴拿罪成 保釋候懲

2020-08-11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19歲歲侍應許翹灝在今年「元旦大遊行」期間,於灣仔被搜出兩支士巴拿,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案件今日(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裁判官崔美霞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並明言案件嚴重,考慮將被告收監,以收阻嚇作用。惟體諒被告近月因車禍導致4條肋骨骨折,故決定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期間准被告續保候懲。

崔官明言,本案案情嚴重,必須裁處阻嚇性刑罰,而社服令不能反映其嚴重性,考慮將被告收監。惟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於7月初踩單車時遭小巴撞到,造成4條肋骨骨折,冀法庭予以人道考慮。崔官終體諒其身體狀況,現先為被告索取社服令報告,不需要還柙,但明言仍會考慮所有刑罰的適合性。

控方依賴被告許翹灝在警誡下的招認,他向警員承認「嗰兩支士巴拿我諗住一陣亂嘅時候用嚟拆鐵攔、阻馬路用嘅」。惟辯方爭議上述招認是在威逼利誘下作出,反對招認供詞呈堂。崔官認為,若被告真的受到威逼利誘及感到驚慌,理應完全配合警方,但他卻又在錄取另一份口供時曾行駛緘默權,實屬矛盾及存在內在不可能,終裁定被告是自願作出招認。

此外,崔官認為,被告在未有確定店舖是否營業的情況下,從大埔帶同兩支士巴拿到港島,實有違常理,終裁定被告是明知地保管涉案士巴拿,打算用來拆鐵欄,意圖損壞他人財產。

責任編輯: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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