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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必」襲擊僅判罰款了事 石房有:不公平

2020-08-18
人民力量譚得志(快必)早前在中環碼頭襲擊「香港和平力量」召集人石房有(阿MAN),案件今天(18日)在東區法院判決(資料圖片)

人民力量譚得志(快必)早前在中環碼頭襲擊「香港和平力量」召集人石房有(阿MAN),案件今天(18日)在東區法院判決(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泛暴派惡行連連,人民力量譚得志(快必)早前襲擊「香港和平力量」召集人石房有(阿MAN),案件今天(18日)在東區法院判決,譚得志承認控罪,法官錢禮表示被告背景良好,考慮事主只受到輕傷,判被告罰款3000港元。石房有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訪問時表示,法官錢禮輕判理由解釋牽強,令案件得不到公平的審訊。

石房有表示,東區法院的錢禮、何俊堯等是政治立場鮮明的「黃」法官,二人亦更多次被公開譴責及投訴,在判決時對「黃」政治立場的人物會有所偏幫,估計譚得志對此亦十分了解,而案件本身入罪機會高,因此直接承認控罪,以待法官輕判,以法官亦予以配合,最終僅罰款3000元輕判了事。

法官錢禮在庭上稱譚得志背景「良好」因而輕判。石房有批評,譚得志過去多次干犯不同的案件,被警方拘捕數十次以上,更曾因而被判囚,現時亦多次挑戰法律的底線,錢禮的說法令人難以信服。石房有指出,現時法律被黃法官所把持,案件亦得公平的審訊,所幸其他同類案件全部轉去粉嶺裁判法院審理,冀望粉嶺裁判法院的法官可以公平公正審理案件。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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