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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被控暴動准保釋 押10月訊

2020-08-27
林卓廷今日中午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何燊亮攝)

林卓廷今日中午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何燊亮攝)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昨日(26日)就721元朗衝突事件,突擊拘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13人,他們全部涉及暴動罪。眾人均於今日(27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6個多星期,至10月12日再訊。

羅官批准林卓廷在內7名被告保釋,其中林卓廷獲准以現金1萬元及人事擔保,要交出旅遊證件及定時到警署報到。控方指同案最少有20名在逃人士,申請押後可讓警方進一步調查和索取律政司意見。另外6名被捕人,就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就721元朗衝突事件,一共有7名被告,依次為立法會議員林卓廷、35歲客户服務員庾家豪、37歲陳永晞、31歲社工葉鑫昇、26歲廚師鄺浩林、48歲電器技工尹仲明和26歲楊朗。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元朗港鐵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反對眾被告保釋,尤其是立法會林卓廷,指他分別在前年6月和去年5月干犯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案件已提堂,故他是保釋期間犯案。裁判官羅德泉質疑林卓廷的立法會議員任期即將完結,林卓廷澄清他仍是立法會議員,但是否延任仍是未知之數。

至於林卓廷和許智一同被控,涉及去年7月6日屯門警署外的案件。控罪指,林卓廷、許智和28歲報稱是廚師的曾焌熙,煽惑、誘使或指示一名男子X,刪除手機內容,涉及一些在當日之前可能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容貌,涉嫌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許智和另一名被告、39歲的鍾凱研,另外被控一項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指兩人取用X的一部手機,目的使本人或他人不誠實獲益;兩人亦被控刑事毀壞,指他們無合理辯解摧毀或損毀X儲存在手機內,7月1日立法會示威情況的片段。曾焌熙亦被控一項非法集結,指他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人一起參與非法集結。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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