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 加入警隊近廿年、隸屬天水圍警署的已婚警員,於去年1月至3月間,在家中非禮兒子的13歲女同學並與她性交。老差骨早前承認非法性交等3罪,高等法院法官15日判刑時直斥被告趁�茪茪茞ㄚ嵺簃{、於青山醫院接受治療時結交女童,利用她的天真無邪奪去其貞操,更將染血紙巾當成戰利品收藏在警署儲物櫃,行為令家人及警隊蒙羞,判他入獄3年8個月。
被告黃偉洪(39歲),案發時是駐守天水圍分區的軍裝警員,早前承認非禮、企圖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非法性交共3項罪名,延至15日判刑。
法官潘敏琦指被告沒有任何心理或精神問題,他明知自己的行為違反道德及觸犯法律,但仍不顧一切地利用女童母親對警察的信任、女童天真無邪及乏缺父愛等弱點,在妻子入住青山醫院時奪去女童貞操。創傷報告顯示女童案發後對人失去信心、自我形象低落,影響其人際關係, 又對被告事業及家庭毀於一旦感自責。專家認為,若其創傷未能好好處理,甚至影響終身。
潘官指女童並不完全自願性交,被告行為類近強姦。被告自稱珍惜女童才將她的染血紙巾收藏,潘官斥若他珍惜女童,就不應在她仍是小孩時奪走其貞操及不戴避孕套性交,勸告有一名幼女的被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