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 本地著名長笛吹奏家、曾任香港小交響樂團首席的長笛導師陳國超,聲稱教學期間抵受不住女學生樣貌甜美和穿短裙,藉詞教授如何「呼吸運氣」,趁機撫模4名小學女生胸部和臀部。陳國超2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7項非禮及1項向16歲以下女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名,法官游德康要求先索取被告心理醫生報告,以及4名女童的心理創傷報告,將被告還柙至4月11日判刑。
56歲的陳國超原被控10項非禮罪名,他在庭上承認其中8項,另兩項非禮罪則予以否認,控方決定不起訴,將兩項控罪存入法庭檔案。
抵受不住女生樣甜穿短裙
案情指,2014年1月至去年12月間,被告在大埔家中、九龍塘區某名校教導小學女生吹奏長笛,其間多番摸4名女學生的胸及臀部,並曾試過捉�茪@名女學生的手放入自己褲內。其中兩名女童是一對分別12歲及14歲小姊妹。被告曾向警方透露自己因看見女學生長得漂亮,又穿短裙,一時衝動才犯案。
辯方代表大律師求情指被告陳國超有妻有女,本人擁有音樂學士資歷,曾在維也納深造,有4兄1姊,4名兄長均先後離婚,被告除須供養妻女外,還得供養已年屆96歲的年邁母親,嫂嫂和侄子女。辯方又指被告對其所為深感後悔,謹向各女童及其家人致歉,指自己面對工作及生活壓力,不懂如何宣洩,才會愚蠢犯案,事後曾whatsApp女童家長坦認自己犯了大錯,希望對方原諒。被告為免重蹈覆轍,已接受心理治療及輔導。
辯方呈71封求情信 讚有貢獻
辯方21日呈上71封求情信,包括香港交響樂團總監羅國治及大埔區議員陳笑權,以及15封來自被告在維也納音樂學院的同學,信中稱讚陳品格良好,對音樂界有貢獻。
辯方代表大律師又稱,被告1997年移居加拿大,至2005年回流返港,作為一名成功音樂家,被告認為自己錯過了不少發展機會,為此深感憂慮,回港後雖擔任私人長笛導師,惟收入不多兼不穩定,在事業及財政雙重壓力下,出現心理問題,才會非禮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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