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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女村長」涉嫌勒索或判監

2016-06-14

【文匯網訊】(記者鄧滔)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鳩嗚」反水貨客人士畢慧芬,涉嫌早前檢獲一部手提電話後拾遺不報,更勒索機主,她早前承認一項「勒索罪」。有關案件原定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但法庭希望再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及一份心理報告,故押後至6月24日判刑,被告期間還押看管。而裁判官明言會考慮判監。

本案被告為報稱地產經紀的畢慧芬(20歲),她早前承認一項「勒索罪」。

裁判官昨日在庭上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智力低於常人,經常拒絕回答感化官問題,而其態度又不合作,更向職員講粗口,故感化報告不建議她做社會服務令。惟辯方表示,被告願意做社會服務令,並在庭上就案件認錯,願意受教,故希望法庭採用社服令為刑罰。

裁判官聞言批評,「一個態度咁差的人,點畀機會佢?」又表示法庭已給予她兩次機會,故會考慮判監。

責任編輯:千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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