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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大原副主任鄭玉焯涉破壞選舉罪被立案偵查

2016-09-08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從最高檢獲悉,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玉焯以涉嫌受賄罪、破壞選舉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鄭玉焯是十八大以來遼寧省第4個被查的省部級官員。在其之前,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陳鐵新、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遼寧省委原政法委書記蘇宏章相繼被調查。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也在卸任遼寧省委書記10個月後落馬。官方發佈的信息表明,王�^落馬與其在遼寧的任職經歷有重大關聯。

上述5個落馬「老虎」中,除了陳鐵新,其餘4人均涉拉票賄選問題:王陽,「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蘇宏章,「在民主推薦、選舉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王�^,對「遼寧省有關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鄭玉焯,「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索要財物,搞拉票賄選,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搞拉票賄選問題涉嫌破壞選舉犯罪」。

8月25日,遼寧省委在巡視整改報告中提到,重新梳理了張家成、張小普等案件中的行賄買官人員;要求省發改委、省法院和大連、鞍山、朝陽等市著力對拉票賄選等問題舉一反三,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

張家成曾任遼寧省司法廳廳長、省人大常委等職。去年9月已因受賄等問題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張小普去年10月因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她曾任遼寧省發改委副主任,任職期間平均每天受賄近萬元。遼寧省委稱,張小普案雖然已宣判,可一些行賄買官人員仍沒處理和處理不到位,對此已按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上述信息意味著,遼寧的拉票賄選不僅涉及省委、省人大等部分領導高層,還蔓延到省發改委、省法院等部門,及大連、鞍山、朝陽等重要地市。

中央巡視組兩年前即點出遼寧拉票賄選問題

生於1955年11月、現年60歲的鄭玉焯,當了至少17年廳官,從1995年開始,歷任遼寧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遼寧省財政廳廳長等職。2013年1月,他終於由廳局級升為省部級,當選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同一時間,另一涉拉票賄選的落馬「老虎」王陽,也由廳局級升為省部級,從阜新市委書記崗位當選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也就是說,從2013年1月至被調查時,鄭玉焯、王陽在遼寧省人大共事了3年多。彼時,王�^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至2015年5月)。

2014年,十八大後中央巡視組首次巡視遼寧以及遼寧隨後發佈的巡視整改報告中,透露了關鍵信息。

中央巡視組指出遼寧「幹部任用領導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風較為突出」,要求省委吸取換屆選舉工作的教訓,堅決查處拉票賄選,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遼寧則在整改報告中稱:全省排查出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和拉票賄選等問題線索572件,並對選舉全國人大代表中違反紀律的問題整改自查。

這表明,兩年前,中央巡視組就掌握了遼寧在選舉全國人大代表中有違紀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中興—瀋陽商業大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芝旭被調查。劉芝旭是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被曝十幾年前曾涉慕馬大案,曾多次行賄瀋陽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等人。檢方指控:1990年1月至1999年2月,馬向東為劉芝旭牟取在職務提拔等方面的利益,在家中15次收受劉芝旭人民幣13.4萬元。

不過,劉芝旭不僅沒有受到慕馬大案牽連,還當選了全國人大代表。他是如何當選的?是否有賄選等行為?還有待官方的進一步信息。

鄭玉焯此前未被通報「接受調查」 直接公佈調查結果

與此前落馬並移送司法機關的「老虎」相比,鄭玉焯有一「特殊」之處。

此前,中紀委並未發佈過鄭玉焯接受調查等信息,8月26日則直接公佈了立案審查結果,稱鄭已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

未通報過「接受調查」,直接公佈調查結果,這一模式之前多用於未移送司法機關的違紀官員,例如湖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賀家鐵,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韓志然等。

初步統計,對於移送司法機關的「落馬老虎」,此前只有四人跟鄭玉焯相同,官方在沒有通報「接受調查」的前提下直接公佈了調查結果。這四人中有三個「軍老虎」,另一人則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不同於其他落馬官員,趙黎平最初因涉嫌故意殺人落網,之後查出腐敗等問題。

責任編輯:黛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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