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備受關注的內地知名演員王寶強與妻子馬蓉離婚案18日下午在北京朝陽區法院開審,隨後,馬蓉訴王寶強名譽侵權案亦在同一地點開審。據悉,庭審前王寶強新增一項訴訟請求,要求馬蓉支付精神撫慰金10萬元人民幣,目前庭審細節暫未可知。有內地專家表示,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佈指導性案例對《婚姻法》第47條內容進行補充之後適用本法的案件之一,不過,預料女方不會被判淨身出戶。
今年8月,王寶強發佈微博,指馬蓉與經紀人宋�F存在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決定解除婚姻關係,並停止與宋�F的合作。後王寶強到法院起訴離婚, 要求子女撫養權、分割9套房屋及其他財產。馬蓉亦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要求刪除微博並道歉30天。此消息一經傳出,立即引起輿論關注。有分析指,此案如何審理,關係到中國社會風氣的未來走向,如果馬蓉多年的婚內出軌依舊可以分得巨額財產,那麼未來中國婚內出軌事件將更加猖獗。據悉,庭審前,馬蓉已向法院申請,其本人不出庭,並申請不公開審理。
大公報記者在現場看到,中午12時左右,朝陽區法院門口已聚集了大批媒體,另外還有諸多圍觀群眾,甚至一度堵塞法院門前道路,安保人員在現場拉起警戒線,有四五輛執法車輛停在現場。13時左右,安保人員開始分散人群。13時10分左右,王寶強和律師乘坐紅色小車抵達法院。記者看到,王寶強一身黑衣,面無表情,臉色略顯憔悴,整個過程未發一言。
隨後,法庭進入庭審階段,大批媒體在法院門口守候。晚18時左右,王寶強換乘黑色轎車離開法院,現場法警和特警亦悉數離開。截至18日晚19點,庭審細節暫未可知。不過,據王寶強律師表示,開庭前王寶強一方新增了一項訴訟請求,要求馬蓉支付精神撫慰金10萬元人民幣。
最高法日前發佈指導性案例,對《婚姻法》第47條內容進行補充,指出離婚轉移財產可判少分或不分財產。北京市博聖律師事務所律師白小勇告訴大公報,此案適用於本法,不過,對於有分析認為「若馬蓉出軌並卷款轉移財產證據確鑿應淨身出戶」,他則表示並不認可,「這一方面取決於王寶強關於對方有過錯的證據是否充足,另一方面還取決於被告是否同意離婚。如果王寶強提交證據充足,也只能成為酌定的情節,但不是法定的證據,所以過錯方可以被申請賠償精神損害,而不會直接影響財產分割。」
對於最終審判的預期,白小勇表示,因此案案情複雜,涉及金額較大,按法院審理普通程序,預計將在六個月之內結束。不過,如果女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再有上訴,時間將會延長,「最長一年應該有結果。」
責任編輯:lei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