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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國興宣布參選特首

2016-10-27

【文匯網訊】本網綜合報道,退休法官胡國興27日下午在灣仔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參選行政長官。

參選原因:香港社會太撕裂,想為香港做貢獻

胡國興表示,他沒有政治包袱,認為自己有能力紓緩各政黨和團體之間的矛盾,為香港帶來一個新的和健康的局面,希望為香港作出貢獻,建立公平公正及和諧社會。他又表示,爭取共識在未來5年內重啟政改,相信自己更有條件和能力成為港人之間和中港之間的橋樑。

胡國興表示,會就問題向社會各界諮詢,並融合意見找出各方容納接受的方案才去進行。他又說,自己擔任法官,最少聽兩方面意見才判案。

胡國興認為,行政長官梁振英不能照顧香港整體利益以及消除港人的怨憤和社會的分化,而自己有能力紓緩各政黨和團體的矛盾,為香港帶來一個新的健康局面。

■胡國興表示有能力紓緩社會矛盾 / 電視截圖

「港獨」違憲 不切實際

被問到近來香港有人提倡「港獨」,胡國興指:根據《基本法》第一條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此「港獨」違憲,亦不切實際。

胡國興指自己很期待與其他特首候選人辯論,直言辯論好有趣,又自信滿滿地指自己擔任資深大律師多年,「我唔知邊啲人有咩資格同我拗」。

承認尚無「班底」

被問到有無管治班子,胡國興表示,有想過什麼人可以幫到自己,但好難與這些人接觸,因為部分人可能「打緊工」,接觸會產生尷尬。

胡國興認為,參選毋須要有「班底」,因為如果他成功當選,自然會有好多人聯絡他,不用擔心沒有「班底」做事。

他又說,3月當選到7月上任,4個月有足夠時間組班,他又指,公務員團隊中有很多有能力的人。

是否擔心被挖「黑材料」?胡國興:我也想別人挖些出來看看

被問到是否擔心被挖「黑材料」,胡國興表示完全不擔心,沒有黑材料,他也想別人挖些出來看看,他亦無「二奶」,甚麼都無,挖到出來再看真或是假。

胡國興又笑言已戒煙四年,雖一直沒再吸煙,但「仲覺得好食,仲係驚(會再吸)」。

認為自己是最適合人選 應不會退選

胡國興被問到應否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港元的事件,他回應說「let it be」,胡國興說不清楚背後的政治,並說如果無事,查都不會有事;如有事查一查,就知會有事。

被問到如果有其他更適合的人選會不會退選時,胡國興說應該不會退選,又話自己是最適合的人選。

被問到有沒有與他已故妻子鄧小婷的胞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國楨討論參選,胡國興說,與鄧國楨只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又說自己無與其他法官聯繫。

胡國興說因為年紀太大,如果當選只會做一屆,除非有事做到一部分而不能放棄。

他上車前又說,香港要有一個和諧社會,應該大家融洽、包容,香港就會有好日子過。

自言性格「唔會托手㬹」

現年70歲的胡國興(胡官)於2012年退休,他於2011年退休前曾稱因太孤獨故不留戀法官工作,亦認為「唔可以戀棧權位」。

胡國興除了法官身分外,過去亦有公職王之稱,歷任多年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首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等,並處理過多項調查,包括於1996年調查嘉利大廈大火、1998年調查新機場混亂事件、2007年調查香港教育學院風波等。

不少市民記得胡官巡視選舉票站時的嚴肅表情,或是狠批執法部門違規截聽通訊的敢言模樣。雖多次獲政府委以重任,但自言「不是政府的人」,認為公職多只因自己「認叻」及「唔會托手㬹」的性格,才會屢屢接熨手山芋幫政府拆彈。

胡國興形容法官工作很有趣,但工作量太大,退休後也不會對法庭「心掛掛」,因為當法官的日子「太孤獨」。

胡官曾表示身為法官,一直堅守按法律原則判案,同時相信有天理,表明即使心�媊控o犯人有罪,但因法律原則要將之釋放也不會耿耿於懷。他認為若不按法律原則判決,他日犯人若上訴成功,反會令有道理一方要賠訟費,徒勞無功。

現年70歲的胡國興,1987年成為御用大律師,執業至1992年加入司法機構,先後任高等法院和上訴庭法官及上訴庭副庭長,2012年退任後,繼續任暫委法官,至今年10月18日正式辭任。

政界人士評論

葉劉淑儀:一個好的法官,如果他出來,我覺得他代表了香港人的意志,法官參選都有先例。

曾鈺成:歡迎胡國興出選特首,但未決定是否支持他,亦不排除自己出來參選。

劉兆佳:胡國興表態出選特首,對整個局面有積極作用。中央或未必考慮過胡國興,但不代表胡不可透過爭取各階層支持,成為中央可考慮的對象。

鍾國斌:胡國興予公眾正氣及正面感覺,或為社會帶來新鮮景象。

湯家驊:佩服胡國興的勇氣,但要看看再確定支持哪位參選人。

涂謹申:欣賞胡國興擔任公職表現,相信他對香港法制精神有支持,但不知道其政治立場,難評論是否支持。

簡介:

胡國興,GBS,CBE(英語:Woo Kwok-hing,1946年1月13日-),前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香港著名法官之一,曾任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現已退任。已婚,育有兩子兩女。

年表

英華書院中七畢業(1965年)

伯明翰大學法學學士(1968年)

倫敦大學法學碩士(1969年)

英國大律師資格(1969年)

取得香港大律師資格,開始在香港執業(1970年)

樹仁學院法律系兼職講師(1973年至1987年)

樹仁學院法律及商業學系系主任(1986年至2004年)

御用大律師(1987年)

獲委任為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並結束22年執業律師生涯(1992年)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1993年至2006年)

香港政府委任其調查嘉利大廈大火(1996年)

與鄭維健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調查新機場混亂事件(1998年7月21日)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2000年)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2004年)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2006年8月17日)

與李澤培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調查香港教育學院風波(2007年2月15日)

退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2011年1月13日)

宣佈參選2017行政長官選舉(2016年10月27日)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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