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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生周泓旭捲入所謂「共諜案」 今刑滿釋放

2018-05-08

【文匯網訊】大陸學生周泓旭,去年陷入所謂的「共諜案」,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處其1年2個月有期徒刑。刑期與押期8日屆滿被釋放。

據環球網引述台灣「中時電子報」8日報道稱,由於刑期與押期8日屆滿,台高院提訊後當庭將其釋放,但仍對他限制住居、限制出海、出境並責付律師,每天下午5點前須到派出所報到。

去年,周泓旭被台檢方指控「接受大陸官方的指示,利用在台求學及經商期間,物色、引介台灣當局人員及其他具社會影響力人士,以發展建立組織,刺探情報」。當年3月9日,台灣檢方以「現行犯」將其逮捕。這也是台灣「調查局」逮捕的首位涉「共諜案」的在台陸生。

案件爆發後,周泓旭一直被羈押。去年9月,台北地方法院以所謂的「安全法」將其判刑1年2個月。台灣高等法院上個月亦維持此判決。台高檢署不服,再次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因周的羈押期8日屆滿,高院訊問後決定釋放,但對他祭出「限制住居」等處分。

至於檢方另指控周泓旭拉攏新黨成員王炳忠、侯漢廷等人,以資助方式,藉此發展組織部分,台灣高等法院併案審理後認為屬於不同案件,將此部分退回檢方另行偵辦。檢方擬近日另案起訴。

台媒報道稱,台檢方上周以被告身份約談王炳忠等5人,王炳忠請假未到案。其餘4人訊後依所謂「國安法」限制出境。王炳忠7日到案。台檢方8日凌晨訊後,亦將王炳忠改列「國安法」被告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5月4日,王炳忠在接受《環球時報》的採訪時表示,周泓旭判一年兩個月,他從去年3月8日就已經被羈押,也就是說,到5月8日,台當局就沒有理由繼續羈押周泓旭了。因此,檢調部門就忙�茩n趕在5月8日前找理由另起一個案,然後以這個「新案」為由繼續羈押周泓旭。

針對周泓旭一案,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去年就曾表示,台有關部門指涉國台辦,純屬蓄意捏造,製造事端。在「台獨」勢力大肆渲染「大陸在台情報滲透嚴重」之際,發生此事,背後動機令人懷疑,先是干擾兩岸正常的校際交流,現在又在赴台就讀的大陸學生身上做文章,只會進一步傷害兩岸教育交流和同胞感情,惡化兩岸關係。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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