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文森)特區政府計劃引入的士司機違例扣分制,香港的士業議會主席熊永達21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扣分制將所有服務質素問題歸咎於司機,難免令業界不滿,且扣分制只針對屢犯不改司機,如要改革,他建議應增設的士營運牌照,在營運牌照設置不同條款,達致扣分制的效果。
熊永達表示,特區政府可參考新加坡的做法,逐步收回所有的士牌照,重新發牌時設置條款,以涵蓋現時扣分制所列的18項要求,只是現時的士牌價高昂,政府未必會採取此做法。
他建議,政府可增設的士營運牌照,有如現時規管巴士、小巴一樣,例如要持有200輛的士,才能申請營運牌照,並由政府評核收費水平等,甚至可以要求司機穿�茖謇A,達致令乘客開心的服務質素。
冀政府帶頭搞配套改善服務
他並認為,服務質素有問題,責任不完全在於司機,要改變1.8萬輛的士服務質素,須由政府牽頭。政府應清楚考慮的士在本港運輸的角色,如是否為了紓緩交通擠塞,會否在較繁忙及難繞離的路段設道路方便的士載客後駛離,以解決拒載問題等。
政府建議的扣分制以現時的士司機相關罪行為藍本,擬從24條現行規例中,揀選18項違規行為需扣分,較嚴重的違規行為如濫收車資、毀壞或更改的士咪錶等,一律扣10分。較輕微如遊蕩、將車輛停在的士站以外地方等則建議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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