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北京市16日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見》,今後,凡是有生命危險,必須立即搶救的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都由政府買單住院救治。醫院要及時對送至的此類病人進行搶救,不得拒收病人和收取押金。財政部門負責保障該項護送和救治經費,並對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