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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11月28日發表一份聲明,建議伊拉克和美國根據相關國際公約重新審查對薩達姆的審判程序是否存在問題。
據聯合國網站新聞中心報道,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表示,之所以選擇這個時候發表聲明,是因為擔心如果按正常程序等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年度報告來表達該工作組的關切,可能為時已晚,薩達姆可能已被處以極刑。
聲明說,該工作組去年和今年兩次就薩達姆的審判問題達成意見。在今年9月1日達成的意見中,工作組的結論是,薩達姆被強制剝奪自由一事,違反了《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14條的規定。
聲明指出,《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條約,伊拉克和美國均為這個公約的締約國。
聲明說,該工作組9月1日發表的意見還具體指出了薩達姆審判程序中存在的一系列缺陷,包括法庭缺乏獨立性和公正性、薩達姆缺乏足夠的時間和設施為自己的辯護進行準備、薩達姆接觸辯護律師的權利受到限制、辯護律師傳喚和詢問證人的可能性受到限制,等等。
工作組表示,發表這個聲明,不是要求釋放薩達姆,而是建議伊拉克和美國根據相關國際公約重新審查對薩達姆的審判程序是否存在問題,並且在發現問題時採取矯正措施。這些公約除了《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外,還包括《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工作組在聲明中還呼籲伊拉克政府不要執行對薩達姆的絞刑,因為薩達姆一案的處理程序並不符合公平審判的基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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