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比什凱克消息:吉爾吉斯斯坦議會30日通過了幾經修改的新憲法。新憲法加強了總統的權力,議會和政府的權力則有所削弱。
根據新憲法,在2010年前的過渡期內,總統有權在徵得議會同意後任命總理並根據總理建議任命內閣成員。此外,總統有權控制各強力機構,還可以任命地方政府領導人。
吉議會曾於11月8日表決通過了一部憲法,規定在新議會中議席過半的黨派有權任命總理。但吉爾吉斯斯坦總理庫洛夫認為,這個匆忙通過的憲法沒有對過渡期內行政部門負責人的任命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創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
本月19日,總理庫洛夫及其領導的內閣突然集體辭職,為解決由此引發的政治危機,吉總統巴基耶夫要求議會重新修憲。修改後的新憲法草案幾經磋商,終於在本月30日舉行的議會會議上獲得了憲法通過所必需的足夠支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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