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華西都市報報道,昨日,重慶市委、市政府出台《關於進一步改進機關會風文風的規定》,明確了限制會議規格、規模、時間和控制發文數量等具體規定,從制度上解決「文山會海」。
《規定》明確,除法定會議外,全市重要會議會期不超過兩天,市委、市政府召開的工作會議,會期不超過1天,電視電話會議一般不超過1.5小時。
《規定》指出,全市重要會議領導講話和報告原則上控制在90分鐘以內;全市專題會議講話不超過70分鐘;電視電話會議講話不超過60分鐘;一般會議講話不超過40分鐘;交流發言不超過8分鐘。
該《規定》還要求,上行、平行公文一般不超過3000字;下行政策性公文一般不超過5000字。通報市領導講話原則上都摘要印發,每期不超過5000字,兩個以上領導講話的通報一般不超過8000字。簡報一般不超過1500字,信息一般不超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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