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國資委副主任李偉日前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規範與發展大會上透露,隨著現在央企整體上市的推進,「國資委下一步必然要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這難以避免」。
應該說,近兩年,國資委不遺餘力地推進央企整體上市,並將其作為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完善央企公司治理結構的較好辦法。但整體上市也隨即帶來誰持有股份這個問題。
目前,在實踐中,實現整體上市的中央企業大都採取留有一個母公司作為持股機構的模式。比如在香港整體上市的中交集團,資產的99.96%都裝進了上市公司——中交股份,但仍保留了中交集團,以作為大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對此表示,這種模式是一種過渡,時間不能太長。
究其原因,有專家指出,作為一個空殼公司的集團存在,人為增加了上市公司的不透明性,不利於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從這個意義上說,國資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權,使得上市公司的最終控制人直接浮現出來,對增加透明度是件好事。
但一枚硬幣總是有兩面。國資委直接持有股權,首先將面臨來自民事訴訟方面的風險。作為政府特設機構的國資委應屬於公法人,屬於行政訴訟法的調整對象,而作為上市公司的投資機構應屬於私法人,屬於民事訴訟法的調整對象。這個問題不解決,在實踐中必然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糾紛。
國資委直接持股更大的挑戰在於,它將直接帶來同一股東關聯交易、同業競爭和壟斷問題。「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國資委同時持有中國石油和中國石化的股份,這涉及大股東層面上的關聯交易。再比如國資委同時是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三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這就存在壟斷。」一位專家指出。
正是出於這兩方面的考慮,很多專家表示,不贊同國資委直接持股。國資委主任李榮融也曾表示,國資委支持持股在法律上沒有障礙,但直接持股會帶來很大風險,如何化解要有辦法解決。
其實,化解的途徑有多種。其中,由國資經營公司來持股便是一個辦法,國資委既可以成立新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也可以以現有的某個央企為平台,行使資產經營公司職能。一位專家指出,按照國資委規劃,未來央企將主要分佈在七大行業,那麼在其他行業和領域要逐步退出的央企,都可以實行整體上市,股權由資產經營公司持有。再者,也可以採取類似中海油集團的做法,將公司旗下所有業務按不同板塊分別上市,而集團作為一個持股公司,由國資委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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