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1月3日的央視《足球之夜》節目中,國內的一些專家作為嘉賓,對中國足協和謝亞龍去年的工作進行一番評價,結果專家們的評價大多不高,這個打分節目惹惱了足協。很快,國家隊就決定暫停央視《足球之夜》欄目採訪國家隊世預賽備戰期的資格。前央視解說員黃健翔隨後在自己的博客中對這起事件作了點評。
黃健翔首先詳細解釋了節目嘉賓與電視機構之間的關係,「在電視節目裡說話、議論某件事或者某個人的『嘉賓』乃至參與談話的主持人,是否『代表』這家電視機構,又是否代表收看這個節目的所有觀眾?
「這次看來,謝主席也糊塗了。他把嘉賓李大眼當作的《足球之夜》節目的代表,乃至體育頻道——現在應該叫奧運頻道——的代表了。所以,因為對李大眼的講話、打分的不滿,就動用一個政府局級單位的權威,在自己的地盤上,行使一次權力。」
「可是,按照謝主席的『代表』邏輯,這個封殺可真是有點出格了。因為,既然你把嘉賓李大眼看作一個電視節目乃至這個電視機構的『代表』,憤而封殺,那就意味著你承認了李大眼的『代表』資格,也就是說,你封殺的不僅是他本人,更是這個節目這個機構。」
「說到這裡,請謝主席聽好了,您封殺的可是『奧運頻道』啊?!!?您想清楚了沒有?!您是元旦期間喝多了沒醒還是最近捲入了京城的『感冒大軍』,頭昏腦脹發高燒了?!敢封殺奧運?!!不是『封』,是『瘋』吧??!!」
附黃健翔博客全文:
這兩天一條消息引起我的注意:中國足協封殺《足球之夜》節目的採訪權力,因為李承鵬在節目裡給謝亞龍打分打得太低。
先不說李大眼打低分有沒有道理,單說謝主席的衝冠一怒有沒有道理。
在電視節目裡說話、議論某件事或者某個人的「嘉賓」乃至參與談話的主持人,是否「代表」這家電視機構,又是否代表收看這個節目的所有觀眾?這是長期以來困擾中國電視觀眾的一個問題;或者乾脆些說,電視裡說話的人,到底「代表」誰在說話,應該不應該「代表」誰、又能不能夠「代表」誰在說話,一直是大家爭論不休的話題。今天還不是展開的時候,明天也不是,後天還不是。
這次看來,謝主席也糊塗了。他把「嘉賓」李大眼當作的《足球之夜》節目的代表,乃至體育頻道——現在應該叫奧運頻道——的代表了。所以,因為對李大眼的講話、打分的不滿,就動用一個政府局級單位的權威,在自己的地盤上,行使一次權力。
可是,按照謝主席的「代表」邏輯,這個封殺可真是有點出格了。
因為,既然你把「嘉賓」李大眼看作一個電視節目乃至這個電視機構的「代表」,憤而封殺,那就意味著你承認了李大眼的「代表」資格,也就是說,你封殺的不僅是他本人,更是這個節目這個機構。
說到這裡,請謝主席聽好了,您封殺的可是「奧運頻道」啊?!!?您想清楚了沒有?!您是元旦期間喝多了沒醒還是最近捲入了京城的「感冒大軍」,頭昏腦脹發高燒了?!敢封殺奧運?!!不是「封」,是「瘋」吧??!!
說到這裡,我就想起了鳳凰衛視的所有節目後面都必須加的那一行字幕:以上觀點只代表嘉賓本人,與本台立場無關。
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媒體主管部門要求必須加上去的。
別小看這麼簡單的一行字,這可是有極大的不同的。
據說,很多國家的電視節目監管制度裡,都有這樣的強制要求——必須闡明,嘉賓只「代表」個人觀點。
誰能「代表」你,你願意被誰「代表」?這個問題,也許還要很長的時間,才會有答案,也許,永遠沒有答案。
但是,謝主席的基於「代表原則」的封殺,如上所述,毫無疑問是錯誤的,是荒唐的,甚至是可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
再按照市場經濟原理挖苦一下謝主席。
都這個年月了,中國足球的日子已經是「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了,《足球之夜》是中國大眾傳播平台上歷史最長品牌價值最大影響力最強的關注中國足球的節目,換句話說,是中國足球最忠實的守望者和鼓吹者——當然,也必須要適時地扮演批判者。用商家的眼光看,《足夜》是自己家買賣的夥伴、是宣傳、是公關,是一條戰壕裡的人,怎麼還要封殺呢?
您還以為現如今是2001年出線之時,中國足球可以傲視媒體民眾的時候嗎?封殺了《足球之夜》,還有幾家有影響的媒體替中國足球搖旗吶喊啊?中國足球的市場化生存,歸根結底是靠「眼球經濟」,您把《足球之夜》這扇窗再關上,讓大家的眼球沒地方去,您就等著回家喝西北風吧。
脾氣不是亂髮的,「瘋」(封?)子不是亂殺的。
頂多您就封殺一下李大眼好了,反正他也不打算跑一線採訪您,在家看看電視,照樣可以不「代表」誰,只「代表」自己地給你打分————可是我怎麼覺得這一次,李大眼給您打的低分,很能代表我呢?(來源:新浪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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