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針對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馬英九無罪判決。台灣「高檢署」公訴檢察官曾俊哲、林邦梁、王金聰經過多日討論後,今天上午決定向台灣「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據「中央社」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去年二月十三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馬英九起訴;市府秘書余文也被起訴。台北地院八月十四日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余文判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減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台灣「高等法院」十二月二十八日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應執行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