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灣省屏東市販賣水果的攤販徐明美一年多來,因違規擺攤,被告發535張罰單,她貸款繳了新台幣40多萬元罰款,還陸續接到屏東行政執行處寄來的催繳單,「到底還有多少罰單?」罰單已成為她的生活夢魘。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徐明美因先生早逝,沒有專長,為撫養兒女長大,在屏東市仁愛路與公園路口、中華路的中山公園邊、廣東路與忠孝路等路段以小貨車設攤販賣水果,因她以兒子購買的小貨車佔用道路,警方對她的兒子開單告發。
她設攤地點,如果是公告禁止路段要罰1200元,一般路段罰300元,曾一天最高收到5張罰單。她不知事情的嚴重性,對罰單置之不理,全部逾期未繳,罰款金額因此加倍。警方去年清查她的罰單資料,整理了535張,累計金額超過40萬元,警方函送屏東行政執行處催繳。
執行處人員查出她兒子名下有一間房屋,她說兒子有先天性疾病,擔心他娶不到太太,才特別將房屋過戶給他,一旦被查封,事情就嚴重了。她拿孩子疾病數據,到執行處想辦理分期付款,執行處人員不准;因此另拿保單向保險公司借貸40多萬元繳清罰款。
她指出,繳完罰款,原以為夢魘已結束,沒想到又再接到3張催繳單,每張600元。「經濟不景氣,民眾減少開銷,買水果的人變少了,一天賣不到3000元,扣除成本,賺不到幾塊錢。」「放我一條生路吧!」
警方表示,屏東市所有道路目前均禁止設攤,違規者開單告發,經濟不景氣,攤販增加,業者很難生存,以勸導為主,盡量不開罰單。而經過清查,徐明美罰單應該只剩下這3張,還是應盡快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