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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一名十三歲男童,涉嫌去年非禮及打劫三名女童,昨在東區法院被判入感化院。裁判官梁榮宗判刑時指稱,被告犯案時未成年,但所做壞事已是極限,假如被告是成年人,六項控罪最少要監禁十二年。
十三歲的被告,被指於去年五月及十一月,先後非禮三名七至十七歲女童,又持刀要脅其中一人,較早前,被告已經承認控罪,他在寫求情信時,表示扣押其間反省做壞事是不對,並已學習自律,尊重自己和其他人。
裁判官梁榮宗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仍可改過,所以判入住感化院,但被告在感化院的期限由表現決定。
他希望被告明白社會要有秩序,不能夠任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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