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中新網1月22日報道,台灣日前發生保暖用的電暖水袋傷人事件。一名婦人在使用不合格的電暖水袋後,水袋突然爆裂導致毀容。台灣「標準檢驗局」今日表示,目前台灣市售的電暖水袋都沒有檢驗合格,呼籲民眾不要購買。
據台灣媒體報道,這名婦人購買電暖水袋,才接上插頭三分鐘,水袋就在她面前爆裂,導致她臉、脖子、胸部等都遭受二度灼傷。
台「標準檢驗局」官員表示,電暖水袋早在2005年11月就被列為強制檢驗項目,需檢驗合格才能上架販賣,但到目前為止,島內市面上並沒有任何一項廠牌通過檢驗,因此按照原理來說,民眾是應當購買不到電暖水袋。
台官員進一步表示,由於查緝人力有限,只在2006年間兩次進行市場清查,因此目前只能呼籲民眾,不要再購買電暖水袋來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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