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本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市區和新界的士,落錶加價1元,2月28日生效。運輸及房屋局表示,修訂的士收費,是因應的士業界希望藉加價1元,紓緩燃油價格上升造成的壓力。
有關的法例修訂,1月30日呈立法會省覽;程序完成後,新收費2月28日生效。
運輸及房屋局今天(1月22日)指出,在審理的士加價申請時,考慮到新界及市區的士分別於1997及1998年加價後,業界在收入、營運成本如車租及油價等方面的變化,也考慮到這次加價對乘客的影響,以及市民的接受程度等因素。
該局強調,明白的士業界的租車司機面對燃油價格上升,以及經營上的困難;並相信,批准的士落錶加價1元,應有助紓緩的士司機因成本上升等因素而面對的壓力。
交通諮詢委員會正檢討的士營運,加強的士服務競爭力和惠及市民;諮詢期1月31日屆滿。
該局期望,有關的士收費的檢討結果,能加強的士車資結構在不同路段的競爭力;而1元的加幅,也將納入這次重整車資結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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