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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港台前節目主持人及助理監製李慧娜,又名「拿拿淋」,涉嫌盜竊港台18900元稿費及資料搜集費的案件,連續第二日審訊,控方傳召第二位證人港台前節目主持人陳海琪出庭。
陳海琪作供時表示,當年主持節目「海琪的天空」,「拿拿淋」曾經出任節目助理,接聽聽眾的電話以及參與聯絡工作,陳海琪表示,節目從來都不需要撰稿或資料搜集。
控方在庭上呈上3張01年3至6月,申領港台稿費的表格,陳海琪表示,沒有見過表格,亦不認識表格中的服務提供者吳盈輝,即」拿拿淋」的好朋友。
控方稍後會傳召其他證人作供,包括署理副廣播處長戴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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