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月30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即時新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中港簽免雙重徵稅第二議定書


http://news.wenweipo.com   [2008-01-30]

【文匯專訊】香港和內地簽訂《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二議定書》。

 香港企業在內地提供勞務是否需要在內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將以「183天」取代「6個月」作為計算單位。除特定情況外,港人轉讓不動產獲得的收益,應僅在香港徵稅。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新的議定書對《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有關條款內容,作了進一步的規定,旨在解決有關執行中的解釋差異等問題。

 稅務總局相信,該議定書正式簽署並執行後,兩地納稅人對《安排》條款規定將更加明確,可進一步推動兩地經貿活動的開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天(1月30日)在北京,與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力簽訂《第二議定書》。

有助落實執行安排

 這是香港與內地及其他地區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安排或協定後,首次就修訂安排或協定的條款簽訂議定書,對於將來落實執行安排或協定具有重要意義。

 內地和香港2006年8月21日簽訂的《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含議定書)》,自2006年12月8日生效。

 在落實執行《安排》時,內地和香港對於部分條款釋義有不同的意見。經磋商後,去年9月11日對修訂《安排》的條款達成共識,並草簽訂《第二議定書》及互換函件。

 同時,內地新《企業所得稅法》1月1日起施行,《安排》的條款也需要就稅種範圍及「居民企業」定義,作出相應修改。

 有關判定香港企業在內地提供勞務,包括諮詢勞務是否需要在內地繳納企業所得稅,雙方同意以「183天」取代「6個月」作為計算單位。

轉讓收益僅港徵稅

 凡在任何12個月內,香港企業在內地提供勞務連續或累計超過183天的,即應視為在內地設有常設機構並有責任在內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過去因「月」的定義曾引起不同的釋義,例如在1個曆月內,在內地提供勞務數天也可能被算作1個月。新定義以「天」為計算單位,較為簡單清晰。

 根據《安排》及《第二議定書》,除特定情況外,香港居民轉讓不動產獲得的收益,應僅在香港徵稅。

 這些特定情況,包括某類股份轉讓。若香港居民在轉讓內地公司股份之前3年內,該公司財產至少50%曾經是不動產,內地可以就轉讓該公司股份獲得的收益徵稅。

 除上述類別股份外,若香港居民在轉讓內地公司股份之前12個月內,曾經擁有該公司至少25%股份,不論轉讓交易所涉及的股份多少,內地可以就轉讓該公司股份獲得的收益徵稅。

 《第二議定書》為執行《安排》的條款,定出「3年」及「12個月」的參考時限,為投資者計算稅負提供更明確依據。

 陳家強與稅務局局長劉麥懿明在簽署儀式前,曾拜訪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並參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了解他們的工作。

  相關「即時港澳台」新聞
扁珍筆跡分析:好鬥 腦筋轉得快    [21日 15:54]
只喝水虛弱無力 陳水扁拒簽名放棄抗告    [21日 15:11]
傳特偵組下午將至北所就訊扁    [21日 14:12]
港府回應美報告:按基本法普選是內部事務    [21日 12:40]
律師說扁發燒 北所:體溫很正常!    [21日 12:34]
追洗錢案 特偵組上午再傳鄭深池    [21日 11:36]
扁珍律師涉洩密 「法務部」要查    [21日 10:56]
扁又稱身體不適 北所改請醫師入監看診    [21日 10:36]
呂秀蓮自曝當年坐牢時用衛生紙寫小說    [21日 10:21]
台檢方確定阿扁受賄9000萬    [21日 08:28]
金管局20日七度注資逾182億港元    [20日 21:28]
扁帳房陳鎮慧已獲釋 連律師都不知    [20日 20:11]
全球第二貴商街 銅鑼灣緊隨第五大道    [20日 20:08]
胡總連戰APEC稱謂再成敏感話題    [20日 18:48]
外交部:台灣參與APEC均依一中原則    [20日 18:41]
扁妻痔瘡發作流血應訊(圖)    [20日 17:57]
快訊:陳水扁前任出納陳鎮慧獲釋    [20日 17:50]
香港10月份基本通脹率5.9%    [20日 17:46]
江丙坤:下次「陳江會」或在南京    [20日 17:43]
高孔廉赴粵訪台商 實地瞭解台企狀況    [20日 17:09]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即時新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