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香港高等法院拒絕影視處,要求撤回批准《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唐世豪,及《明報》就「情色版」評為不雅物品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請許可。有關的司法覆核正排期審理。
高院法官夏正民表示,兩名申請人認為審裁處在提出「暫定評級」時,沒有指明哪一部分屬不雅或淫褻,是違反法例規定,屬於可爭議的論點,因此有需要進行正式審訊。
「情色版」去年刊登涉及亂倫及人獸交等的內容,其後亦被明報轉載,兩份刊物其後被審裁處,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