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一名男子在一個月內,三度非禮一名十七歲女學生,他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三十六歲被告陳家進,早前承認三項非禮及一項遊蕩罪,裁判官表示,被告心理無問題,無須接受心理治療,他犯案是因性格問題導致,相信他不會再犯,判處感化對被告有幫助。
案發在去年十一月中至十二月初,女事主就讀在彩虹一間中學,每日都途經黃大位景康街返回學校,被告在街上非禮事主。到上月十七日,被告又在同一地點遊湯,女事主發現被人跟縱,於是報警,警方到場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