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深圳2月21日報道,深圳市政府20日正式公佈了《深港創新圈專項資助計劃操作規程》。根據規程,深圳和香港兩地同時進行的應用研發和創新環境建設重大項目最高資助金額可達500萬港元。
深港創新圈資助對像為在深圳註冊的三類機構:一是香港本地大學、科研機構等在深設立的分支機構;二是與香港本地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產業界有合作的深圳企事業單位;三是參與深港創新圈建設,在整合深港兩地創新資源、推進兩地科技、經濟、人才培養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中發揮積極推動作用的機構和社會團體等。
深港創新圈專項資助計劃主要資助兩大類項目,一是應用研發專題,資助由香港本地大學、科研機構在深設立的分支機構提出的項目或深港兩地企業、大學或科研機構合作研發的項目;二是創新環境建設專題,資助有利於推動深港兩地創新要素的流動、培養兩地創新文化、提升兩地創新能力、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項目。
據深圳市科技信息局介紹,深港兩地政府去年投入6000萬港元資金啟動深港創新圈專項資助計劃。深港創新圈專項資助計劃實行總額控制、自願申報、專家評審、會計師事務所審核、政府決策、社會公示的原則,根據項目費用要求按一定比例給予資助,原則上,一般項目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100萬港元,重大項目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5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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