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灣前「立委」李顯榮槍擊案,負責偵辦的台北縣警方表示,這起槍擊案,外界原本以為是選舉恩怨或債務糾紛犯案,不過偵訊之後,兩名嫌犯坦承,是因為缺錢、隨機犯案;警方已經依照搶劫、殺人未遂等罪嫌,將嫌犯移送地檢署偵辦。
據台灣中廣新聞網報道,台北縣警方日前逮捕了該案的嫌犯之一曾振唐。另一位嫌犯吳金龍20日則是透過友人陪同,前往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圓山派出所投案。
在吳金龍主動投案之後,台北縣警方已經宣佈破案。當地警方表示,嫌犯曾振唐及吳金龍兩人供稱,兩人是因為沒有工作缺錢花用,16日凌晨臨時提議,要找開高級車的被害人犯案,而車上他們也有朋友寄放的改造手槍;原本要南下行搶,結果下錯交流道,在五股交流道附近,挑上前「立委」李顯榮的奔馳轎車,而事先並不知道對方是「立委」身份。
警方表示,嫌犯之所以會開槍,是因為李顯榮向警察求救,一時情急開槍;至於全案已經依搶劫、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至於外界質疑,這起槍擊案是不是與選舉恩怨或債務糾紛有關,警方表示,應該是單純缺錢、隨機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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