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26歲保安員上星期在旺角朗豪坊涉嫌用水樽擲向藝人薛凱琪及商台一名職員,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4月11日再聆訊,他繼續獲准保釋。
據本港媒體報道,控方表示,被告向警方錄取的警誡供詞,只是笑及不出聲,事發時被告涉嫌用水樽擲向商台職員,但水樽反彈,擊中薛凱琪。另外由於薛凱琪下月不在港,不能出庭,所以申請將案押後。
被告連志文,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及一項毆打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