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壹傳媒集團屬下報章及雜誌,被控19項發放不雅物品的控罪,在東區法院提堂。
據本港媒體報道,壹傳媒承認其中3項控罪,每項控罪被判罰款2萬元。辯方不認罪的其餘16項指控,包括藝人鍾欣桐被拍下更衣照的報道,會轉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案件押後至5月30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