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香港特區政府屋宇署表示,已要求時代廣場管理公司,要在廣場劃分靜態消遣地方給公眾使用。
據本港媒體報道,屋宇署署長張孝威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銅鑼灣時代廣場項目在1989年發展,政府已要求地面廣場範圍要提供公共用地,例如靜態消遣地方及行人通道給公眾使用,他們要求管理公司要遵守契約。
地政總署署長譚贛蘭表示,1997年至今,有150個私人發展項目設有休憩用地給公眾使用,市民如果被拒進入公共地方,可以向地政署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