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巨貪案的審判並未劃上句號,有消息稱,澳門廉政公署將於四月完成關於對歐文龍的第二階段調查工作。另外,澳門檢察長何超明接受香港傳媒專訪時透露,澳門終審法院將於今年對歐文龍展開第二次審訊。已被重判二十七年的歐文龍,又要面對第二輪對他的指控,
再度以被告身份上庭,就未審理的事實受審。
報道說,第二階段調查,涉及未審過的事實可能包括商人林偉獲歐文龍協助,以舊城區兩幅土地換取一幅數千呎位於西望洋山半山、坐擁無敵大海景的土地;另有商人將一幢高級住宅大廈複式單位及若干個車位轉入歐所操控的空殼公司,以答謝歐的「襄助」。
今年初,被澳門終審法院重判二十七年的歐文龍,上週一(本月三日)以證人身份現身初級法院,不下十次為家人澄清,強調家人對一切公司和戶口用途都不知情。在回應控方追問時,歐文龍不經意透露了自己可能還有另案在身,詢問法庭某些問題是否適合回答。主席法官高麗斯以「坊間確有此謠傳,但你只需回答控方提問」作回應。
根據現行的刑事法律,假如被裁定多項罪名成立,按犯罪競合的處罰規則,可被科處刑罰的最高限度為具體科處於各罪刑罰的總和。換言之,歐文龍最高判刑不會超過三十年。歐文龍在終院第一階段審訊中被重判二十七年,如果他在第二階段被判有罪,無論在該案中所判刑期多少,最長監禁極限亦不會超過三十年。
歐文龍上周在家人陳明瑛、歐榮光、歐文富及歐陳華彩捲入巨貪案中作證,除首日極度緊張維護家人外,第二日表現已大致回復自信,對答如流。思路清晰地解開與商人何明輝、陳東生及殷飛歷之間,涉及巨款轉移和公共工程等從未公開的案情懸念部分。縱使在《友好手冊》記錄與存入他家人或由他操控的海外公司金額相吻合,亦多番迴避控方追問。但他承認在何明輝「明益」下,內部認購了在PO5地段的海明灣畔多個樓花,未付過分毫「訂金」已賺取過千萬元的利潤。雙方全憑一個「信」字作交易,足見兩人交情非比尋常。
聆訊明日繼續,歐文龍續就辯方律師提問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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