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人大會議發表工作報告,他表示,過去五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法院,共審理三千多萬宗案件。
其中,審結涉及香港和澳門的民事商業案件,有二萬六千五百六十一宗,涉及台商的案件有一萬六千一百三十宗。加強內地與香港、澳門司法交流與合作,簽署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以及仲裁裁決等有關司法協助的文件六件。
另外,審結爆炸,殺人,綁架和搶劫等犯罪案件共一百二十萬宗,審結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有二千九百多宗,增加一倍多,涉及貪污,賄賂和瀆職犯罪案件有十二萬宗.
過去五年,涉及政府行政案件有一千二百多宗,國家要賠償的有三百多宗,涉及賠償金額一億八千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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