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一名十八歲男子,因打劫、非禮,及強姦前度女友,在高等法院被判重囚七年半。
據本港媒體報道,法官宣判時指,被告唐國進雖然不足十八歲,但鑑於案情嚴重,法庭不能容忍性暴力,但最後考慮被告前女友向法庭求情,才將被告刑期扣減,入獄七年半。
案情指,被告在0六年六月在何文田跟蹤一名十八歲女子,用刀指嚇對方,搶走二百元,又非禮及企圖強姦女事主,對方假裝就範,拖延時間,伺機逃走,被告兩日後,將事件告訴十六歲前女友及強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