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對於台灣律師能否在大陸成立律師事務所並營業的問題,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表示,大陸方面正在研究。
今早國台辦宣布,自2008年起,台灣居民可報名參加司法考試。隨後介紹了報考的方式、地點、費用、條件等情況。
有記者提到台灣律師能否在大陸成立律師事務所並營業的問題,國臺辦回應:這個問題正在研究,有些情況會在今後適當的時候予以發佈。
隨後又記者問:在1996年之前,大陸開放過台灣居民參加大陸的律師和註冊會計師考試,後來經過很短一段時間,律師方面的考試就停止了,請你介紹一下這方面的問題。
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表示:「您說的是1994年的時候,當時叫律師資格考試,現在叫司法考試,性質不太一樣,主要是律師執業。當時律師執業參加考試之後,由於一些其他的問題,包括相關執業規定等等當時還不太成熟,而且在制定的過程當中,和現在的形勢也還有一些變化,所以當時只舉行了一次就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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