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機要費案因陳水扁聲請返還扣押證物,台北地方法院被迫暫停審理。據瞭解,台檢察官建議限制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等被告出境,但高層有異見。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則表示,將依法律規定處理。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法界人士指出,貪瀆案屬重罪,司法實務上對貪瀆案被告如未羈押,大都會限製出境;吳淑珍在機要費案中被依貪瀆罪起訴;但基於尊重領導人夫人,檢方和法院都未對吳淑珍限製出境。
法院合議庭昨天低調表示,法院一直注意吳淑珍身體狀況是否能出庭,也在思考是否對吳淑珍限製出境,但尚未作決定,「一切依法處理」。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機要費案一年多,吳淑珍只在2006年12月15日首度開庭時出庭,但庭訊中途休息時即身體不支送醫;之後法院每次開庭,吳淑珍都請假,事由都是以患有突發性低血壓,至今共請假十六次。
法院合議庭指出,目前正在等台「最高法院」對陳水扁聲請返還扣押證物的裁定結果,才能決定下一步如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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