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和興白花油執行董事顏福偉涉嫌非禮兩名的士司機的案件,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據本港媒體報道,控方律師在結案陳詞時表示,被告顏福偉承認事發兩晚曾經喝酒,但沒有醉意。控方第一證人的的士司機在懷疑被侵犯後10分鐘立即報警,是正確及值得相信;又相信的士司機不會因為貪取多100元,而誣告顏福偉。
代表顏福偉的辯方律師稍後亦會作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