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藝人網上照片案早上預審,裁判官將案件排期至今年10月正式開審,屆時控方會傳召12名證人。
被告史可雋獲准保釋,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控辯雙方在庭上表示,雙方已經同意多項由警方提出的證據,控方在開審時會傳召12名證人。
史可雋涉嫌不誠實使用電腦,他否認全部3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