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北地方法院六日晚間經過三個多小時審理後,裁定台當局涉外部門金援弊案重要中間人吳思材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指出,吳思材涉嫌侵佔公有財物罪嫌重大,並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將他羈押禁見。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地檢署在四月二十五日曾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將吳思材羈押,當時檢方引用的罪名是違背職務期約受賄罪,但遭駁回,檢方不服,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六日上午裁定,認為吳思材涉案部分尚未釐清,且有逃亡之虞,將原裁定撤銷,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六日晚間七時召開羈押庭重新審理,並在晚間十時三十分做出裁定。
台當局涉外部門於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新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台當局涉外部門存入三千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新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台當局涉外部門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台北地檢署也分案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