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針對台「外交部」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遭侵吞案,前「監察院長」王作榮今天批評,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與前「外交部長」黃志芳都應為這件醜事自殺。他認為,巴紐案是百分之百洗錢的案子,不是把錢貪到荷包的問題,他相信檢察官會查出結果,而「監察院」即使有「監察委員」,能發揮的作用也不大。
據「中央社」報道,許久未現身的王作榮上午出席監察院舉辦的「第一屆監察法制學術研討會」,會後面對媒體詢問對巴紐建交案的看法,侃侃而談。
他一開口就說,巴紐建交案是百分之百洗錢的案子,不是邱義仁、黃志芳把錢貪到荷包的問題,這是洗錢的問題,至於幫誰洗錢,他也搞不清楚。
王作榮表示,現在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好在五二零政權就要移轉,相信在這樣的情況下,檢察官也不敢隨便,程序一定會繼續下去,會查出結果,他完全放心。
被問到「監察院」是否可在此案追究、彈劾行政機關及公務人員的疏失?他說,監察權之前被「修憲」一搞,能發揮作用的機會不是很大,只有一點榮譽的作用,就是高官被「監察院」提出彈劾就會沒有面子,除此之外,實際作用不是很大,「此案還不用著『監院』」,更何況現在沒有「監察委員」,等到未來補實後,再行使監察權也不遲。
王作榮指出,邱義仁、黃志芳與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等三名官員用不著彈劾,因為彈劾結果如果有刑事責任就會移送司法機關,如果有行政疏失或決策錯誤,就會送到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他認為,日前「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答詢內容,指出此筆款項可列為意外事故,根本是「胡說八道」,只有那樣的「外交部」才會有這樣的會計長,這種會計長應該被撤職。
巴紐案最被王作榮感到疑惑的,就是「外交部」憑什麼去開私人帳戶?為何開帳戶時,未讓「外交」官員甚至駐新加坡代表參與其中?為何這麼放心把三千萬美元交給兩個騙子手上,全世界都沒有這樣的例子,「這是大笨蛋,即使是個白癡也不會做這樣的事情」。
他認為,黃志芳作出把錢匯到私人帳戶去的事情,就應該自殺,「我不是說黃志芳會貪污,黃志芳沒有這個膽量貪污,沒有膽量碰這個錢」,命令黃志芳這樣做的人,也應該負責任,邱義仁和黃志芳做這種醜事,兩個人都應該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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